您现在的位置是:热点 >>正文
深圳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热点47人已围观
简介 11月19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24年12月1日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 ...
11月19日,深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取消深圳市财政局、普通普通绍兴市某某网络科技厂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住房住房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24年12月1日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和非并对相关征税问题予以明确。标准
《通知》明确,深圳对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取消增值税、个人购买住房涉及的普通普通绍兴市某某网络科技厂契税,按照《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住房住房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有关规定执行。
《通知》还明确,和非对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标准准确的深圳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取消,根据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税,普通普通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按照上述规定,深圳取消了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以转让收入的1.5%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的规定。其他个人所得税方面的政策未作调整。
根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规定,在个人出售住房增值税方面,深圳市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在个人购买住房契税方面,深圳市适用与全国统一的个人购房契税优惠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Tags:
相关文章
国庆健康出行提示请查收!衣食住行全攻略
热点国庆佳节将至,许多人已迫不及待踏上出游的旅程。出行在外,健康可不容忽视。无论是旅途中的衣食住行,还是返程时的诸多细节,都与我们的健康息息相关。在此,人民网准备了国庆出行健康提示,伴您度过一个欢乐、健康 ...
【热点】
阅读更多17岁羽毛球小将张志杰离世,“埃里克森式奇迹”为何没能再现?
热点6月30日晚,于印尼举办的亚洲青年羽毛球锦标赛的赛场上发生了一起悲剧,年仅17岁的中国选手张志杰在比赛中突然晕厥,送医后抢救无效,于当地时间23时20分宣布死亡。张志杰的离去令人痛惜,与此同时,赛场上 ...
【热点】
阅读更多4月份北京住房租赁市场成交量回落、议价空间加大
热点4月份以来,北京住房租赁市场热度出现季节性回落。与3月份租赁“小阳春”相比,4月份住房租赁成交规模环比下降。而从市场特点来看,不仅可供租客选择的租赁房源变多了,而且在租金价格方面,租客“话语权”也有所 ...
【热点】
阅读更多